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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论为政者的良心(3 / 4)

人敢放手去干的原因。

若是象某些不学无术的东西那样,明明是个童生,啥本事没有,还特别喜欢强调,但凡有功劳都是他的,有锅了都甩给别人,别人在他手下敢放手干活,那才真正是怪事了。

卖给官府和卖给粮商,价钱是一样的,对于梁山的老百姓们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差别。梁山以后就是他们的家了,他们除非脑袋烧坏了,要不然,不可能会宁愿得罪杨司锋,也要把粮食卖给粮商的。

当时冲动之下做出这样的决定,可冷静下来之后一想,他这种做法,肯定是违犯大宋律的,也肯定会遭到某些权贵们反弹的。

但是,就因为违反大宋律了,就因为侵犯了权贵们的利益了,他就不做了么?

不!

诚如牛大壮所说的那样,做人岂能没有一点良心。

尤其是身为一方父母官员,一个轻易的决定,动辙就会影响到许多人的生死,所以,他更加不会后悔。

当然,宋太祖这种设定,未必就是错的。他当初的初衷,大概也是避免商人们的利益,动辙就被各级官员们藉着公义的名义,将之媷了羊毛了。

可是他大概忘记了,商人的本质是只想追求其利益的最大化的,商人逐利的过程中,是根本不讲良心道德的。

可是,作为执政者来说,怎么能和商人一样,只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根本无视执政者的良心呢。

大宋朝的官员们,总体上来说,虽然有点贪财,有点猥琐但他们基本上还算是尽职的,如果不是有一群能干的士大夫阶层,要不是对商业社会的包容和保护,是不可能让宋朝实现如此强大的生产力的。

或许,他们中许多人确实是唯利是图的商人,但有的只是被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所绑架了而己。

念及此处,杨司锋不由意有所动,抬笔写下《论执政者的良心》。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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