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开口道。
老朱说的其实正是明初得“死罪输粟自赎例”,这是条特殊的法令,所谓十恶,是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这十条大罪,具体情况还要细分。
比如两个陌生人起了争执,然后一方杀死另一方,这就不属于十恶,但若是一方杀了另一方,然后又杀了对方全家,这就属于十恶中的“不道”,如果死者是犯人的直系亲属,则属于十恶中的“恶逆”,这些在隋朝时就在律法中规定的很清楚,大明也同样沿用。
李节并不知道“死罪输粟自赎例”,不过他却从老朱的话中听出一个问题,于是立刻追问道:“现在北方很缺粮吗?”
如果不是缺粮的话,老朱也不会把主意打到死囚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