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二哈还二哈。
不过,当他们的视线从老二身上移开,转向其他地方时,再度变得面目狰狞、神情凶恶,如同护主的忠犬。
老二身下跨着一匹浑身毛发彤红似火,四蹄明亮如火碳的骏马,鬃翻尾扬时,细碎的火光从毛发末端迸现,在空中拖拽出迷蒙的光尾。
前方,一个几百人的小部落,部落成员围在篝火旁,一边从火焰中汲取温暖,一边从烤制的食物中获得热量。
像他们这种小部落,生活最是艰难,因为不仅要防备兽群的袭击,还得防备大部落的劫掠,还有喜怒无常的天气。
所以,即便睡觉的时候,头下面都枕着一块空心的兽骨。
然而,老二率领几十多万兽群欺进十里,他们依旧毫无察觉。
这倒不怪他们,而是老二使用造化神器血蹄屏蔽了大地的震颤。
血蹄既可以撕裂大地,也可以抚平大地的创伤,些许蹄声而已,根本不是事。
当那个小部落察觉不妙时,已经来不及逃走了。
更何况,他们的马四蹄牢牢地钉在地上,任凭怎么老熊抱树、老汉推车都颁布不挪,没了马,他们又能跑到哪去?
兽群如潮,从小部落身侧流过,万兽奔腾的情景骇得所有成员屏息凝视,心跳如擂。
一只牛妖蹬蹬蹬的跑了过去,粗着嗓子喊道:“兀那胡人听着,收拾家什随我家主人西迁,不从者,自生自灭。”
“你们只有一炷香的时间。”
说完,牛妖蹬蹬蹬的跑了回去,汇入到兽群中。
看着远去的兽群,部落首领擦了把汗,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西迁?这里水草丰茂,我们才不迁徙。”
可是,一炷香后,他们部落的马匹牛羊全都调转身形向西而去,狗儿还驱赶着羊群,撕咬那些掉队的羊羔。
“等等,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