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因为举起双手投降,使手臂位置高过了肩膀,血液才会流淌到肩膀上的。
“而且他当时不仅举起双手投降了。”
“他甚至还背对着你跪在了地上。”
第二枪贯穿颅骨,在脑后的枕骨和脑前的额骨上留下了两个孔洞。
其中枕骨上的孔洞为椭圆形、外小内大,创口中央皮肤缺损,缺损边缘皮肤内卷,整体呈漩涡漏斗状。
这是子弹射入口的主要特征。
所以林新一一看便知道,这致命一枪是从死者脑后枕部射入,从前侧额骨射出的。
这说明当时歹徒仍旧是背对着詹姆斯,没有向他发动攻击。
而枕骨是颅骨最坚硬的位置,承压强度在858~1200千克每平方厘米。
这弹头能直接贯穿坚硬的枕骨,和同样相对坚硬的额骨,最终还有余力向前飞射而出,深深嵌入地面...
除了是因为托卡列夫手枪本身子弹威力大,同时也是因为,詹姆斯开枪的时候离歹徒的距离足够接近。
而这种近距离射击因为子弹动能大、穿透力强、弹道稳定,所以用简单的拉线法,甚至是粗略的目测,就能大致地判断出子弹的飞行轨迹。
“弹壳落点是在这里。”
“那么射击位置大概是在它左前方5.38米的扇形区域之内。”
“尸体位置是在这里。”
“弹头落点就在尸体身前不远处的地面。”
“而詹姆斯先生,以你的身高,站姿开枪的枪口高度应该在1.4米~1.6米之间。”
“以你的大致位置,你的开枪高度,要怎样射击,才能让子弹穿过歹徒头颅,又嵌入他身前不远的地面之中?”
答案只有一个。
那就是歹徒当时是跪着的。
否则以他的站立身高,子弹从他前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