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短矛,眉宇间隐藏着凛冽的杀气。
常茂双手掐腰,指着丛林虎卫道:“适才火锅的香气可还诱人。”
“诱人!”
将士们齐声呐喊,声音震得不远处的朱标的耳膜生疼。
常茂哈哈大笑道:“想吃否?”
“想。”
“想吃啊,想吃一会儿杀贼的时候,就给我拿出点儿真本事来,谁若是丢了我的脸面,我可不会客气。当然,杀了贼,小爷也不会吝啬,一切赏赐,皆予诸位弟兄。”
“千户且宽心。兄弟们就算是死,也不会丢了您的面皮。”
“且随我来。”
诸将士欲出征,朱标连忙上前两步开口道:“常千户,我在应天时常听闻丛林虎卫的威名,不知道今日可否给个机会,与兄弟们一道并肩杀敌?”常茂站头,审视了朱标片刻,不知道朱标是热血澎湃,想要上阵杀敌,还是想要见识下自己的本事,最后摇摇头懒得多想,直接开腔,略微有些质疑道:“你?一个应天来
的奶娃娃,也能杀敌?”
“羊肉吃得,杀贼便杀不得吗?”被常茂一番质疑,朱标瞬间涌起了火气。尤其是之前自己在应天被活捉,成了不少人的笑柄?
他感觉被常茂这种废物质疑,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别看常茂在应天号称年轻一代无敌,但是真到了战场上,朱标自认为自己却比十个常茂厉害。
“你可知道刀剑无眼,到了战场上,一支狼牙箭便能要你性命?”常茂的表情忽然变得异常严肃。
“男子汉,大丈夫,为民杀贼,何昔此身!”朱标凛然道。
“你不惧,我一个外人又有何惧?不过入我军中,不论身份如何,皆要听我军令,不知道你能否做到?”
朱标从身边儿的虎卫身上抢了把单刀,笑道:“自然。”
常茂对手下将士喊道:“都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