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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努书坊 > 明末不求生 > 第33章 破阵军岭川(四)

第33章 破阵军岭川(四)(2 / 4)

后,比郝摇旗更像一个巨人。但他的身体却又异常灵活,手持单刀,在山坡上奔走跳跃,如履平地。

紧随“皂鹰”的便是李来亨手下头号战将郝摇旗了,郝摇旗的武勇在闯营诸将之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只不过因为他总是干犯军纪,才一直地位很低,如今更成为新投闯营不久的小老虎麾下部众。

但郝摇旗的骁勇确实非凡,他手上只抓着一支看起来颇为破旧的腰刀,气势却丝毫不下于手擎大棒的时候。

这两员猛将,最先从山坡冲杀下来,一头撞入官军大阵的右翼之中。此时李自成率领的闯营主力,已从正面吸引了官军绝大部分的注意力。刘芳亮和李来亨的这支奇兵,便获得了十足的突然性,他们从山坡一侧猛然冲下,着实给了官兵们十足惊喜。

李来亨甚至能看到那些官兵们脸上惊愕的表情,他们一心遵照纪律,在被弓箭射击后,还勉力维持成严整的阵型。猬集起大量长矛,不断试图击退向战线纵深冲击的闯营战士。

当刘汝魁和郝摇旗从右面山坡冲下来的时候,这些官兵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他们的右翼完全暴露给了迂回部队,郝摇旗带着手中的钢刀一头冲进敌阵之中,只在瞬间,便将一名侧对着他的长矛官兵斩杀。

郝摇旗很享受被鲜血喷溅一身的感觉,他依仗魁梧高大的身材,居高临下,一刀又将另一名官兵的臂膀斩伤。他在敌阵之中冲杀的模样,让李来亨想起来了郝摇旗平常偷吃打鸣公鸡的那副神情——对郝摇旗来说,战场中的杀戮,和他在老营杀一只鸡来吃,似乎毫无区别。

对勇武过人的郝摇旗来说,或许那些乡勇官兵,的确脆弱得同一只鸡没有太大分别。

李来亨感到自己对郝摇旗似乎有加深了一些了解。过去他只觉得,郝摇旗是个头脑简单、爱偷吃东西的莽夫而已。可现在看来,郝摇旗比李来亨所预料的,要凶残许多——他的凶残在于,在他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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