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看着自己的少校上级。
尼克莱猛地缓了口气,又开始将本来吐在汤盆里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又喝了进去。
旁边的一个老黑站得太靠近,将盆里的情形看了个一清二楚,自己看完自己受不了,捂着嘴拔腿跑了……
终于,一大盆混合“傻子水”终于搞定。
尼克莱的脸色已经由之前的微红变成了一种绯红。
那情形……
就像上舞台之前化了重妆,涂抹了一层浓厚的胭脂。
“啊——”
尼克莱拍拍肚皮,打了个嗝。
“呕——”
周围的人下意识退开两步。
尼克莱看看周围的人,又转向庄严,首先看脸色,然后瞧肚子。
“庄,没想到你的酒量那么好。”
他是头一遭夸庄严。
这意味着,他已经开始放低自己的姿态了。
起初,在尼克莱看来,pla这些看起来平均比自己的手下瘦一圈的队员怎么可能有多大的杀伤力?
那就跟汽车一样,排量当然是越大越好。
人嘛,当然是块头越大越厉害。
大毛都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他们极爱把自己练得腰圆膀阔,有着一种天然的力量感。
在喝酒上同样如此。
毕竟体积不同,就像容器,抛开酒量不说,当然是容器大的能盛更多的酒。
可没料到,庄严除了脸色有些发红,还居然灌下了一大盆混合“傻子水”,而且后无问题。
庄严没打算手下留情。
宜将余勇追穷寇。
既然白天握手那次没分出胜负,才导致尼克莱老是喜欢过来纠缠自己,那么干脆一击致命,让他一次爽个够。
其实庄严的酒量来说,这么喝也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