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跑了。
那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他背两支枪,徐兴国拉郭向阳,庄严觉得虽然这样也不算占徐兴国的便宜。
俩人算是彻底杠上了。
徐兴国哪能让庄严跑在自己的前面?
这个平日里还需要自己拉狗的家伙,今天居然跑在自己前面!?
是可忍孰不可忍!
脚上加了把劲,一拽背包带,将郭向阳拖得飞快,在一个优秀的体校生面前,郭向阳感觉自己像一条毫无抵抗力的小泰迪,根本无力反抗。
很快,他超过了庄严。
庄严一看,那股儿倔劲又蹿了上来,咬牙狂奔,又超过徐兴国。
徐兴国恨得牙痒痒,回头朝着郭向阳一顿吼:“老郭你能不能快点!”
说罢,又是一顿疯狂拖狗,将郭向阳拉得仿佛脚底生风。
距离终点越来越近。
庄严和徐兴国这对冤家已经完全超过了整个二排的队伍,领先的距离至少有两百米。
他们甚至追上了之前比他们早两分钟出发的另一个连队某排的最后几名新兵,最后竟然跑进了别人的队伍里去。
那些其他连队的新兵吃惊地看着这两个不知道从那钻出来的新兵。
其中一个背着两支枪,一个居然拖着一个人。
疯了!
每个新兵都闪过同样的念头。
庄严知道自己没疯。
他只是在拼命。
活了将近十八年,这是庄严人生中第一次有和人拼命的感觉。
现在,他的肺部就像一台踩油门踩到极致的发动机,已经到了极限,再这么下去就要炸了。
由于所有的血液都供给了呼吸和肌肉系统,所以脑部有些缺血,脸皮有种麻麻的感觉。
这一切都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不能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