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莫森武器公司生产的nite tac型手枪,刚上市不到六个月,而他们所有人都使用了这个型号的手枪。”
“有什么好看的,真相不是显而易见吗?”
罗素瞥了一眼就不再关注,他从没听说过哪家武器公司名叫翰莫森,这是一家只在剧情中出现的武器公司,用脚趾头也能想到,袭击者和这家公司有关。
史密斯抱有同样的看法,不是他太聪明,而是敌人太蠢了,专程上门送线索。
罗素将福特开到市区外,到处都有人追捕他们,今晚只能在车上对付一宿了。两个大老爷们没什么意见,昆塔纳抱着婴儿独享后座,她是个苦命人,有一处落脚之地便心满意足。
可能是一起扛过枪的缘故,史密斯对罗素的态度逐渐友好,主动将他遇到的蹊跷事简单叙述了一遍。
罗素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两人都对婴儿扑朔迷离的身世抱以好奇,究竟是什么身份,才能引来如此疯狂的追杀?
史密斯决定去探一探所谓的翰莫森武器公司,罗素没有凑热闹的想法,以保护昆塔纳和婴儿为理由选择留下。
昆塔纳不愿史密斯只身赴险,史密斯却点头同意,唯有确保昆塔纳和婴儿的安全,他才能大胆去干一票。
行动定在第二天,史密斯一早就离开了,他的计划很简单,首先潜入翰莫森武器公司,剩下的见机行事。
简单粗暴的计划让罗素一阵无语,更加确定史密斯是新副本的男主角,因为这是只有主角才有的待遇,一般人这么作死,不扑罗素把名字倒过来写。
史密斯果然是男主角,只过了半天的时间,他就成功带回了情报。想要杀死婴儿的人是翰莫森武器公司的大股东,杀掉婴儿的目的也很简单,为了阻止婴儿的父亲得到dna匹配的骨髓移植。
那么接下来找出谁是婴儿的父亲,将婴儿交给他,史密斯就能功成身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