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思维最接近自己的人,能够把这些事情办好。
至于狗儿,于秋将其留在了身边,一是他年龄小一岁,二是于秋需要留他在岭南作为自己的副手,帮助自己完成很多工作。
两天多的海上航行,船队和飞艇终于抵达了广州湾码头,这边早就已经人山人海,至少聚集了十几万百姓,因为,平时的时候,这里本就有过万人在劳作,而冯盎,几乎请了所有他能请的动的部落的领头人过来欢迎于秋。
才刚刚下了船,于秋的信仰分就开始往上窜了,到了这边,他那套戎装就穿不了的了,因为,即便是农历三月份,这边的天气,也已经和北方的仲夏时节差不多热了,他只能穿一套月白色丝绸制作的长袖功夫衫。
因为,单只穿一件长袍或者穿一件短袖短裤的话,形象会很不精神。
而在别处非常吃香的羊毛混合布料,到了这里就不行了,大家更喜欢穿在身上凉凉爽爽的丝绸。
所以,于秋给大家派的,直接是丝绸制作的衣服,到场的每人都有一套,十几万套丝绸一副,他眼睛都不眨的就派了出去。
也因此,他还没有登台具体的搞什么演讲,就已经收割了二十多万积分。
当然,即便是他上台演讲,用处也不大,因为这里的百姓,根本听不懂他们讲什么,想要收获更多他们的积分,必须得做一些他们觉得神奇的事情,并且让他们理解。
“冯公搞这么大的阵仗,是想要我出一次血啊!”于秋在与冯盎握手了之后,笑着道。
“我岭南百姓困苦多年,等的就是像你这样,能够解决我们问题的大救星出现,现在你来了,我们自然是要盛大欢迎的。”冯盎将于秋直接往舞台上面请道。
对于来了之后,该怎么做,于秋和他之前就通信商量好了的,至于没有像于秋这么多准备,穿着一身仪装,浑身湿湿的跟着他们俩一起走上舞台的李世民,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