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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洺州规划(3 / 5)

,于秋也会将他们的户籍编到各个以农耕为主的村子,同样也给每户划四十亩田地。

有愿意继续留在洺州城,以及今后各个县城开设的工坊务工的,则会分城内的房屋,或者城池周边十里以内的土地一亩给他们,这些土地可以自由用于建屋,种菜地,养殖牛羊家禽之用。

令人比较意外的是,大部分从各州逃难过来的百姓,都不愿再种地了,他们更情愿在各个工坊务工,原因是过往的教训告诉他们,种地没前途,甚至是死路一条。

而在工坊做事,至少现在顿顿可以吃饱,还有工钱拿。

对于他们的明智选择,于秋表示了鼓励和赞同,并且响应了大家的要求,并没有将选择在城内务工的百姓划归为匠户,而是在大唐原有的户籍册子上,将所有种田和不种田的百姓分别标注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字样。

今后,它们的区别就是纳税的方式的不同而已。

在三天的户籍录入工作完成之后,最终有五万户左右将近二十万人口,被分散在八个县的乡村,成为洺州农村居民,他们将全部获得土质较好,水利灌溉方便的上田四十亩,这样,于秋就分出去了两百万亩左右的上田。

在有六万户左右,大约二十五万人口,被分散在以州城为主的八座城池以及各个乌堡改建的工坊,成为洺州的城镇居民,他们拥有城池周边六万多亩土地,其中有一些是原本的上田。

还有一万多军户,大约五六万人口,则独立于居民之外,他们所种的是整片的军屯田,吃的是大锅饭,所住的是集体分配房屋。

没有分配完毕的一百万亩左右的上田,就是由他们主要负责打理,平均每户的耕种面积达到了将近一百亩,但是,军屯田地不仅仅是由军户家属耕种,都督府会组织集体劳役一起帮忙耕种。

经过一轮裁剪之后,洺州只保留了一万五千正规军的编制,这还包括三千鬼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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