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宣明教化’这是官府的责任。
而现在此人不知这条法律,这是官府的失职。
他虽然犯法,要受惩罚,但官府同样存在‘失职’。
故此人可以从轻,而相关官吏却要受到斥责——你干什么吃的?国家俸禄养你是养着你好玩的咩?
有些情况下,甚至相关官吏可能会受到严厉处分。
翻开文景时代的汉律,你可以轻易看到无数条有关官吏失职的惩罚条文。
从罚铜、罚金,到贬斥甚至流放、处死,应有尽有。
在事实上,黄老政治,绝非用‘清静无为’就可以解释。
准确的说,黄老学派主张的是‘无为,而无所不为’。
法律之外的事情,制度之外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管。
法律以内,制度之中的事情,我什么都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