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就是三米四,重量六十八斤,这是野战冲杀的神兵利器。
“如果你能接我一棍不死,小爷还是饶你一命!”
孟威口中说话,双手也没有施展枪法,直接抡圆了三米四的长矛,一招力劈华山直奔曹成的脑袋砸去。
孟威话一出口,后面的韦冬宁脸上就有了一丝笑容。因为李宪早就说过,傻金刚孟威并不傻,属于粗中有细的人。
傻金刚孟威就是力气大,这是天生的。因为年龄太小,还没有测出来他究竟有多大力气。
刚才两个人碰了一下,傻金刚孟威发现对方的粗铁棍超过五十斤,自己的兵器吃了点小亏。
毕竟年纪太小,不懂得变通。傻金刚孟威这句话,就是逼着对方硬接一招,把场子找回来。
树要皮,人要脸。
孟威的兵器居然能够临阵加长,那说明重量要加倍,但是曹成却不能退缩。因为孟威的嘴巴太恶毒,如果这一招不接下来的话,今后在道上就没得混了。
只能硬接,因为组合长矛三米四长,曹成的粗铁棍只有一米八左右。如果不接就只能躲开,反击是没有可能的。
一旦躲开这一招,一寸长一寸强这句俗话,对骑兵来说就是致命的。躲闪的结局就是落荒而逃,曹成只能咬牙横托粗铁棍,用尽全身之力往上一架。
咔嚓——噗嗤——咣啷!
两件兵器一触即分,顿时迸出火花。曹成古铜色的脸庞顿时变成猪肝色,虽然想极力忍住,但一口鲜血还是喷了出来,随即身体一晃,粗铁棍脱手掉在地上。
曹成右手抓住马鞍铁过梁,左手擦了一下嘴角的血迹,脸上变得狰狞起来:“曹某今日认栽,此仇他日必报!”
曹成说完拨马就走,连掉在地上的粗铁棍也不要了。
韦冬宁闪身上前把铁棍捡起来一掂量,居然接近六十斤。棍身做工非常精美,上面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