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玛就是其中之一。
两人的交往是私下进行的,只是偶尔会在一起做运动,但史密斯非常珍惜珍玛,有句话说的很有意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从曼联队友手里‘抢来’的珍玛,感觉就像是‘偷出来的’,获得的成就感也非常高。
珍玛看到报道就表达了不开心,还决心要和史密斯‘断绝关系’。
史密斯咬牙花了一万多镑,买了全套顶级的香水、化妆品送给珍玛,才让她转怒为喜,决定放过这一次,考虑继续和他联系。
“我知道不该和她继续,但想到以后都不联系,还是有点舍不得……”
史密斯抱怨道。
“你为什么不考虑和她正式交往呢?”甄少龙不解的问道。
“正式交往?不可能!”史密斯马上道,“我还年轻,喜欢很多女人。而且,男人就应该趁着年轻,换上很多种口味,才能知道能和那种长期在一起。这是对未来的妻子负责。”
甄少龙听着‘见鬼的理论’,顿时感觉有些无语,但仔细往深处思考,却还有那么点道理。
男人都是花心的,多换一些口味,才知道哪种最适合,很多早早结婚的男人,婚后都可能会有出-轨的现象,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自然会被外界的繁华所引诱。
在尝到了很多种口味后,再有同样的摆在面前,定力肯定会增强许多。
当然了。
甄少龙是正直、纯真、善良的好男人,他肯定不会同意史密斯的‘见鬼理论’,他嘴上说着同意、应和的话,心里则想着,“我尝过的口味多,只是因为系统!”
“是被逼迫的!”
“这不是我的初衷!”
两人的车子是停在一起的。
史密斯的车子是野蛮风的越野,甄少龙的车是拉风跑车。
史密斯找到了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