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们并不知道,这位姑娘最近一次的精彩表现是上元节的西湖边,让一位奸商无地自容,还引起了通判和一位县令的侧目!
当然了,这些并不能阻挡县令刘惠的升官大计。王家富裕,理所当然的上等户,青苗法推行中担保人的绝妙人选。
王夫人似乎不是很愿意,王员外的热情也很有限,但是出于帮助邻里的考虑,王员外还是勉强答应了。
结果却有些不尽人意,担保的七户人家,竟然有五户都未能按时归还。县衙的差役为了及时完成任务,自然而然就将债务放到了王家身上。
王员外很无奈,可是已然答应了做这个担保人,不还也不行,何况官府逼迫的紧,一个小老百姓只得从命。
为此,王家损失惨重。至于向那些邻里要粮食,难度自然不小,何况邻居们都生活困难,王员外都是看在眼里的,也多有不忍心。
这一遭就认了吧!王员外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咽下这口气,算了!
可是事情到这里远远没有结束,才不多几天的功夫,县衙的官差竟然再次上门,要求他继续作为青苗钱的担保人,而且这一次扩大到了三十户人家。
尽管朝廷规定的是五户或者十户为一保,但是在现实运用中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来是现实情况的问题。二来,地方官为了保证放出去的钱粮一定能收回来,自然而然就选取那些富裕人家,增加其名下的担保人数,从而保证贷款可以绝对的收回。
官府考虑的永远只是账面上的东西和利润,至于老百姓的想法和死活,他们根本不曾考虑,不曾顾及。
很不幸,王员外就被富阳县看成了一个香饽饽,所以让他为三十户人家担保。
上一个季度,王员外刚刚被坑了,损失了许多,故而对青苗法根本没有什么好感。唯恐避之不及,甚至心有畏惧。
万万没想到,在官府竟然再次找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