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都是曾经犯过罪、坐过牢出来的人;这其实有个好处,黑白两道混得开,难怪让“迅雷”保全的东西万无一失。丁家虽早已退出江湖,不再混黑道,但其余威仍在,因此任何被丁皓网罗入公司、决定重新做人的受刑人,不必担心会被以前的老大召回,再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可以活得安全而踏实。相的益彰之下,难怪短短的四年,“迅雷”会凌架所有同业之下,成为业绩最好、营业额年年直线上升的第一名保全公司,除非是找死才敢去动丁皓公司受保的物品;而顾客有了这层认知,生意自然滚滚而来。
就是因为如此,今天朱建民才会硬着头皮前来,求见他曾经希望一辈子别再看见的人。进入保全公司,他坚持非要见丁皓;虽然在丁皓未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有夺门而出的冲动,但他不能跑——为了他的宝贝妹妹,他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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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要见我?”丁皓结实高大的身子整个陷入椅背中,双腿交叉横放在光可鉴人的大办公桌上,穿着步鞋的脚还百般无聊的抖着,七分吓人、三分冷酷的脸上满是不耐。他懒洋洋的眯起眼睛看着合伙人兼生死之交;那个坐在他办公桌上、英俊得可以当明星的男人——孟冠人。
“是呀,丁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咱们高中时期那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会长,叫朱建民。你记不记得?”孟冠人把一杯伏特加交给丁皓,自己则喝着红酒。比起衣着相貌,孟冠人是得天独厚的;他面孔白晰、英俊、气度雍容,配合一身三件式剪裁合身的西装,品味出众;他英俊有礼,风流而不滥情,是那种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型。全公司上下的女同事以及川流不息的女客户,全是冲着孟冠人而来。相形之下,丁皓是差很多的;他没有英俊的容貌,身材也太过壮硕,光看外表就足以吓得人牙齿打颤而不敢正视。他有双太锐利冷酷的眼神,生性不爱打穿正式衣服,永远是舒服就好;他不丑——但显然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