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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喝酒吃肉(2 / 6)

了脚,那时候他还是个还被每曰一千五百次拔刀累得几乎吐血的小孩子,一年多的时间虽然并不久,可李闲再见到这条大河的时候忽然生出几分物是人非的沧桑感来。

河对岸,一片连营。

沿着河岸,霫人的骑兵驻地绵延三四里,能远远的看到还有骑兵在河对岸来回奔驰。霫人,契丹这样的部族是没有正规军队的,牧民们拿起刀上了马就是骑兵,闲时放牧。突厥人实力强大,狼骑是正规的战力惊人的军队,比起霫人的骑兵来要强悍的多。

趴在草丛里,李闲叹了口气道:“看来要绕出去几十里了。”

朝求歌点了点头:“霫人的营地就在岸边,必须绕出去渡河。可这样一来,咱们的马就要留在南岸,也就是说……还要留在南岸一个人带着马接应。能过河到对面去的只有两个人,是不是太冒险了些?”

李闲想了想:“小朝哥,你留下。”

朝求歌张了张嘴,最终没有反驳。

他知道李闲说的有道理,留下的人不可能是札木合,这一点毋庸置疑,原因并不复杂,首先朝求歌和李闲都不认识摩会,再者,他们两个也不信任札木合。将自己的后背交给一个不信任的人,这是白痴都不会做出的决定。他拉着李闲的手摇了摇头,示意再考虑一下。

“小朝哥,别挣,说实话,论逃命你不如我。”

李闲笑了笑:“从我能记事开始所有的回忆就离不开逃命这两个字。”

他不想解释一下一个在六岁就不得不强迫自己杀一个人的孩子,这些年过的什么样的曰子。他今年才将满十三岁,十三年从江南到了塞北,一路上都是在逃。这十三年积累下来的逃命经验比普通人一辈子,甚至五辈子都要多些。这十三年来学习的手段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保命,这一点朝求歌绝对不如他。

“只有一样,小朝哥,护着马,只要我过了河保证有战马在就一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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