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努书坊

繁体版 简体版
努努书坊 > 伐清 > 第六十节 管辖

第六十节 管辖(3 / 9)

,但在与张煌言的一文一答中,他的思路也逐渐理顺了:“……刚才张尚书不是问我如何才是头么?现在对待百姓是否过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这次我说烧房子不算过份,那就不是;下次若是我说杀人不算过份,那杀人也就什么了;这次我说需要赔偿,所以漕工能拿到补偿银;下次若是我说房子白烧,那军队也就不会赔偿。所以到底军队做的是不是过份,到底该不该给赔偿,不应该由我和其他将领说了算,也应该由提刑官说了算。”

因为有几百年的经验,邓名也不需要走弯路去摸索,直接照搬他穿越前的控辩体系就是,控辩体系是进化程度最高、邓名所知的公平和合理程度最高的司法体系。在张煌言一个又一个问题的刺激下,邓名还努力回忆了一些律师问题。

用张煌言能够理解的话来说,这就是讼师,讼师兴起于明中下叶,因为大部分百姓都没有机会去仔细阅读大明的律法,所以到了大堂上就只能对官老爷唯唯诺诺,无论从官员口中吐出什么奇谈怪论,百姓都只能信以为真。

而明代的讼师就是专门从事司法服务的,他们精通大明律发条文,除了可以代百姓写状子外,在明末更发展到了到大堂上替雇佣他们的人发言的地步。有时双方都雇佣了讼师,坐在大堂上的官员就得听双方请来的讼师唇枪舌剑,各自从大明律中引经据典,声称自己才是有理的一方。

有了这些专业人士的协助,官员忽悠堂上百姓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明末官员的书信中有大量关于讼师的描述,有些新上任的官员在信中称双方讼师的争吵让他脑袋都大了,因为他听哪方都觉得有理——这些讼师的司法知识远远超过科举出身的官员之上,最后简直就不知道该如何断案了;还有大批的官员在信中称这些讼师甚为可恶,因为以前只要吓唬来告状的百姓几声就可以把他们的胆子吓破,断案后也不担心名声受损——因为其他的百姓大都也是法盲,既然官员说他断案是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