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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 重庆(5 / 8)

“什么!”

“不贵,一百元一份,本来提督说商行不能超过十人,但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要你们不卖给别人,我就不管。”见于佑明快要爆发了,刘晋戈又退了一步:“算了,许可证的欠条你们也可以先欠着,只要你们不私卖,我就装没看见,两个月后不再干就行。”

……又过了十几天,刘晋戈派人把袁象和熊兰都喊去他的衙门。

袁象不需要返回建昌了,邓名了解了一番四川行都司的情况后,觉得袁象的提刑官衙门形同虚设,在整个建昌都处于军方的军屯控制下时,这个民政部门存在的意义不大。而且建昌军方实力强大,邓名觉得推行成都这一套的可能姓也很小,所以干脆撤掉了这个机构,让袁象也留在成都工作。

邓名觉得之前刘晋戈的权利太大,所以就一分为三,发行货币和借贷交给银行,袁象袁提刑负责审案,知府刘晋戈负责行政。虽然邓名说他们三个互不统属,但这三个人却经常凑在一起商议,虽然袁象理论上只有审案的权利,但刘晋戈同样非常重视他的行政建议。

衙门里除了这三个人以外,还有这些天来的常客于佑明,熊兰才一踏进衙门的大堂,刘晋戈就马上指着他对于佑明道:“想要欠条么?问他要!”

“你就是熊行长?”于佑明跳过去喝问道。

“我就是,你是谁?”熊兰反问道。

“于佑明。”

“原来你就是走私的大头目!我还没有来找你,你倒敢来找我了!”熊兰大喝一声,眼睛立刻就红了。

十几天前刘晋戈同意于佑明可以自己烧炭后,浙兵们就马上动手,开始干起这项技术含量最低的工作来,烧的炭足够自己用后,剩下的被他们毫不犹豫地开始卖给百姓,换欠条用来购买盐和其他生活物资。

但浙兵才卖了没有两天,就被烧炭的商行告到熊兰那里去了,说这些浙江兵抢了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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