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倾听对方的音乐。
约瑟芬娜的大红长裙在风中烈烈起舞,如同是最为鲜红的怒放玫瑰,一头金色如阳光熏染的头发散乱而飘,而**的手指还在拉扯着琴弓。
小提琴的旋律在流淌。
活泼瑰丽之中,也带有一点的忧伤,正如约瑟芬娜的人一般,热烈,美丽,而内心最为柔软的地方,却隐藏在了音乐的背后。
旋律在这深沉的夜色之中飞舞,又消失在这静寂无声的空气之中,倾听者,只不过只有一人而已。
不知不觉,弹奏者的一滴清泪滑落。
我们的距离,只是一步,但这一步,却是永恒。
美国纽约,一处满是书籍的书房里。
此时此刻,约翰手拿着一只钢笔,苦思冥想的想着该如何下笔。
他是纽约时报著名的乐评人,拥有着不小的拥簇读者,是目前整个美国都非常知名的乐评人,言辞辛辣而不留情面。
约翰有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坏习惯,那是咬笔套。一般情况下,只会在文章极度难以下笔的情况下,才会去咬,以往他的最高纪录不过是咬半个小时,而今天,他足足咬了四个小时,纸上还没有出现一个单词。
至于原因,那是因为这篇乐评实在是太难写了。
他要写的乐评,是评鉴奥运会开幕式上顾阳和约瑟芬娜共同演奏的那一曲梁祝。
“想必那些老伙计也头疼的很吧。”
心想着自己那些乐评朋友此刻的状态,有些幸灾乐祸,约翰的心情好上很多,不由得再次播放了那段这个夜晚听了无数遍的纯音乐。
在又一遍的倾听后,突然之间,他来了灵感,在纸上写上一行英文。
而英文的意思,就是“注定流传千年的时代之曲”。
也就是,千古一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