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还不是兵饷闹的!【下】
李存焕闻言,还真有一些哭笑不得的感觉,开口说道:“算了,我去看看如果资质可以就招入忠孝军,如果不行就招入团练兵中吧。”
团练兵相当于现在的乡兵,在武则天时代广泛在河北设立。大致要求每一百五十户中征兵十五人,一匹马。平时训练和战时官府支付团练兵所需的粮食酱菜。需要战斗的时候,他们就相当于辅助兵,防守协同防守,作战时候基本做辎重兵,强壮一点的去辅助作战。
不过他们是不入军籍,所以即使死了也没有朝廷的抚恤金,只有地方政斧支付一些补贴。而且这个补贴还得看当地刺史如何,如果刺史给十多石米你,已经算是好官了,有的官员不过给几斗米完事。
李存焕有心提高武人的地位,所以团练兵平时不训练打仗也有五斗谷的兵饷。训练的时候自备武器,官府提供食物的同时,另外还每个月有三百文铜钱的兵饷直接送到家人那里。
虽然李匡寿和李匡威兄弟阋墙的时候,卢龙米价升到五十文一斗,不过因为动乱也平定下来。加上李匡寿本人虽然才能不怎么样,但为了显示他的恩德,减去今年一小部分的税收,让百姓好歹也富裕了起来。
现在卢龙的米价不过是四十文钱一斗,李存焕的檀州因为种植冬小麦,现在五月收割,米价更是跌到三十文一斗。所以李存焕的三百文别看他小,实际上他已经可以购买一百五十公斤粮食。自家种点菜,或者山里摘点野菜。这些粮食完全足够一个妇人和两三个小孩一个月所需,另外因为家里有天地,足够保证团练兵的家属可以活的比较滋润。
(注:这是根据木木整理长辈在民国时期的资料,那个时候因为没有什么肉吃,偶然有一条巴掌大的鱼也吃上两三天才舍得吃完,所以每个成年人填饱肚子,一天足足吃两斤米,可不像我们现在,三两米下肚子就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