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摔倒在地上,然后是疼,钻心的疼。
右腿仿佛已经不属于自己,根本指挥不动。
他反身举起握枪的右手,扣动扳机,不停的开枪,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
然后开始爬。
他不甘心死在这里,这也太窝囊了,他不愿意死在这里。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撕心裂肺的咆哮起来,这里距离出口很近,声音可以传达到外面,也许有人听到声音就会进来救助自己。
忽然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没有枪声,也没有敌人的追击,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一瞬间消失了。
难道他们被自己乱枪打死了吗,为什么没有听到惨叫声,维尔斯忐忑不安的想。
不对,自己应该跑,自己应该马上就跑。
右腿失去知觉,钻心的疼,但维尔斯不敢怠慢,虽然不太清楚敌人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逃跑最重要。
他爬的很用力,受伤的右腿在地面留下了一道猩红的血迹。
十几秒的时间,他爬出了四五米,爬过的拐角,来到了街道外面。
然而,一瞬间,维尔斯呆住了。
出现在他面前并不是繁华的街道,一个钢铁的大门,钢铁的大门之后,才是人来人往的街道。钢铁的大门和斑驳的墙壁格格不入,显然是刚刚撞上去的。
身后,传来了一个轻微的脚步声。
“当时装上这扇门时,我还以为是多此一举,没有想到真的派上用场了。”
维尔斯目光狰狞,猛然回头。
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子出现在他的面前,从黑暗中缓缓走出来。
这个人,正是维尔斯要找的酒吧老板。
“是你!”维尔斯大声说道。“为什么,为什么要杀我。”
“当然是为了斩断所有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