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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哥,这是出城令,十个人的份额!”
一个壮硕大汉几步走到队伍前面,将一个令牌抛给了检查的一个黑衣汉子。
“哦!原来是猛兄弟啊,啧啧,这次你们的装备可是颇为精良,有没有把握弄来一只水晶狂猪?兄弟可是听说,你们掌握了一只水晶狂猪的行动踪迹,这次回来可要请客啊!”
“哈哈,一定、一定,若是能够擒获水晶狂猪,不要说请客了,就是请你一年也行啊!”
壮汉哈哈大笑,顺手接过刘哥抛回来的令牌,领着队伍踏出了城门,享受着别人艳羡的目光,作为一名依靠蛮荒生存的猎人,他和这些守卫的关系已经熟的不能再熟。
此次这只水晶狂猪的消息便是从一个守卫口中得到的,若是真能够抓住这先天初期的水晶狂猪,那么他们接下来一年都可以不用外出了。
别看大汉修为只是罡气,并没达到先天,可在他丰富的经验指导下,他的队伍收获比之先天小队甚至还要大。
经过无数年的相处,蛮荒中的生灵早就学会了狡诈与隐藏,除非拥有绝对的压倒姓实力,否则单是后天和先天的差距,并不足以让修士们掌控所有的优势。
在这些依靠蛮荒生活的人眼中,大汉的优势显然比那些初出茅庐的先天强势许多。
将这一幕看在眼内,陈旭不自然的便想起了地球上那些雇佣兵的生活,此情此景,何其相似?虽然没有什么紧要的关联,却禁不住又让人心生感慨。
迎接陈旭的依旧是那姓刘的守卫,只是在看到陈旭肩头上打盹的大白的一瞬间,刘姓守卫便浑身上下激灵灵打了个寒战,态度一下子热情起来。
这种宠物他认识,平常休假的时候,他也是牵着小女儿的手在各种店铺中晃荡,其中,在这种宠物店外晃荡的时间最久。
这种小白虎虽然多长了一双翅膀,身材也小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