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这厮实在是不可靠。我马上就要带兵去解开封之围,等到仗打得正热闹,这个刘超若是在背后给我来一记阴的,谁受得了。马士英此举将所有的可能都扼杀在萌芽里,确实是最最稳妥的。
可是,老马这么干确实是让人有些不齿,这厮杀俘还真杀上瘾了。
孙元摇头:“不管怎么说,侍郎你这么做是不对的。”
马士英:“太初乃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却不想还有一颗赤子之心,乃是谦谦君子,难得。”
他这话中难免有调侃之意,孙元心中略微不快,挖苦道:“马侍郎,别忘记了,刘超可是你的乘龙快婿,今日这件事难道你就不怕天下人耻笑吗?”
马士英一拂袖子,正色道:“相比起国家民族,相比起大明朝的江山社稷,老夫区区一点清名,算得了什么?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孙元将军,别再多说了,尽快进城扫荡城中贼军残余。老夫带着其他两军,在城外掩埋尸体,安抚百姓。”
说完,就戴上了口罩。
马士英的话说得都对,可孙元总觉得不是味道。
当下正事要紧,他也懒得再说,也拉上口罩,带着冷英等人牵了马慢慢走进城去。
和刘超打了这么长时间,双方付出了好几万人的死伤,今日是孙元第一次踏上永城的街道。
眼前的情形就如同人间地狱一般,到处都是腐败的尸体,满城都轰隆飞翔的大团红头绿头苍蝇。
天气实在太热,青石地上到处都是流淌的浓水,让人几乎没有立足之地。
走了几步,脚下出来传来粘稠的感觉之外,还有细密的“劈啪”声。孙元低头一看,身上顿时起了千万颗鸡皮疙瘩,却见,眼前白花花一片全是大尾巴蛆。白白胖胖,如潮水一般涌动,竟是无边无际。
饶得孙元见得死人多了,嗓子眼中也像是被塞进去一团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