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飞溅而起的人血而变成了诡异的粉红。
孙元:“对,阁老说得对。火枪齐射有两个问题,一是火药里因为有水分,所以烟也特别大,以至战至最后,射手的视线被硝烟阻挡,也没有办法再战了。因此,火枪手在战场上的战斗时间,其实并不长。在射出几轮铅弹之后,就得退下去,将战斗交给步兵。当年,末将也想过组建注意支纯粹的火枪兵。毕竟,单一兵种的好处颇多。无论是武器保养,士兵训练,还是后勤供给上都简单得多。可惜啊……”
“可惜什么?”刘阁老问。
“可惜,单一的火枪手在战场上并不好使,我军在第一次拉上战场的时候还吃了不大不小的亏。可谓是,板子落到身上,才知道疼。后来,孙元才知道,集团军各兵种协同作战才是王道。单就杀伤敌人的数量而论,骑兵在追击敌军当排在头名,接下来是长矛手,再后面才是火枪手和炮兵。”
说话间,下面的火枪手射击的枪声开始绵密起来,火枪部队已经换成自由射击模式。
刘宇亮好学不倦,又问:“火枪手的第二个问题是什么?”
孙元:“火枪的第二个问题是射程短,而射出去的弹丸也没有任何准头可言,也根本谈不上瞄准。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在一百步的距离之内,你若想准确射中一个敌人的身体,其几率并不比射中天上的月亮更大。因为谁也不知道你射出去的子弹会往什么地方飘,能够击中敌人,基本靠蒙。”
刘宇亮被孙元这个生动的比喻引得低声笑起来:“既然火枪的准头这么差,那么,又该如何使用呢?”
“阁老算是问到点子上了,恩相能够瞬间想到火枪战法上去,末将佩服。”孙元不着痕迹地恭维了刘宇亮一句,道:“火枪兵要想在战场上杀伤敌人,第一个法子是直接将枪口顶在敌人的脑门上开火。当然,战场上,敌人是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一个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