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元本来的打算是等这几人在自己身边学会了读书识字之后,等到筋骨长成,再放到一线作战部队锤打几年,就可以大用了。没错,说穿了,做他的侍卫实际上就算是进了孙元的教导队,又因为是孙元一手调教出来的人,忠诚度也是极高,将来的前途自然是小不了的。比如以前的韶伟和卫青华。
也是孙元大意了,这次去居庸关,因为天气热,所有人身上都穿着单薄的无袖棉甲,身上只带着一把雁翎刀。至于远程射击武器,则一人一把手铳。如此,一路走得倒也松快。
说起这四人,都是北京本地人,崇祯九年清兵入寇时的,父母家人都死在战火之中,后来被孙元收留在身边。
这四人都是半大孩子,没有青壮年那种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心思。饭都吃不上了,军户民户对他们来说也是毫无意义。
在宁乡军呆了一年半时间,成天呆在孙元身边,倒是学了不少字。
毕竟是孩子,头一次陪孙将军出远门,一路上都显得极兴奋。
到中午时,四人早早地升起了一堆篝火,替孙元整治午饭。
一支野兔架在火上,被烤得吱吱冒油,又撒上了大盐粒子和花椒,和着冉冉升起的炊烟,却是别有一种奇异的香味。
“余祥做菜的手艺越来越好了。”一个护卫笑这偷眼看着远初小溪边正在给战马洗刷鬃毛的孙元,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咱们将军别的都好,就是爱吃,隔上两三日,你就得给他老人家换个花样。还好有你在,咱们也不用在将军的饮食上犯愁。”
被人唤着余祥的那人不觉挺了挺胸膛,微胖的脸上满是得意,道:“这两日天天嚼干粮,将军虽然口中不说,可我也看得出来,将军心中却有些不高兴。还好,大方射了一支兔子,总算可以让将军吃顿痛快饭了。”
“的确,大方的箭射得真准,一百步距离,箭无虚发,当真让人佩服。”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