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个几千兵还不是小意思?
刘修知道他说得对,而且只要他把这个理由对袁绍他们说出来,想必他们都会同意。其实段颎曾经对他说过,汉军的战力高于羌胡,至少是三比一,而以长水营现在的装备水平,大概能到五比一,也就说,从战力上来比较,他是两倍于灵狐部落,击败灵狐部落是意料之中的事。
但是,杀敌一千,自伤八百。如果仅从数字上来比较的话,击败灵狐部落,他要损失近两千人。这个代价太大了,他承担不起。他的目的不仅仅是要建功,而且要锻炼一支将来能在北疆震慑游牧民族的骑兵,如果打一个小小的灵狐部落就要付出这样的代价,他舍不得。
“灵狐部落号称万人,实际上除去后勤人员,他们真正能战的也就是六七千人。”刘修站起身来,很平静的解释道:“而且几次大战,大家都注意到了,鲜卑人是基本上能持弓的都上阵,上到头发斑白的老头,下到嘴上没毛的小孩,都算一个战士。这样的队伍对付和他们差不多的敌人,当然可以用人数来比较强弱,但我们不是这样的,我们的每一个战士,对他们来说都是最精锐的战士。”
刘修握紧了拳头,用力一举,目光炯炯有神的在袁绍等人脸上一一扫过:“四世三公的子弟,八百年王家的俊杰,西凉不世出的英才,马服君一脉相传的将门,骑射无双、纵横草原的人中之杰,敢问哪一个部落能挑出这么多的英才?诸位以后都是能独当一面的大才,我可以说,前数五十年,后数五十年,都不会这样的盛况。”
吕布咧着嘴,挺起了胸脯,好象刘修说的就是他一个人。袁绍和王允虽然听着心里舒坦,却没有太当回事,这样的话他们听得多了,甚至有些厌烦。
“大人过奖,可是我们就是再有才能,也不能以一当千吧,要不然我们的兵力倒是和灵狐部落正相当。”袁绍并开玩笑并认真的说道。
“不然。”刘修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