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方凝说新发现一家特色点,鸡爪可好吃呢,不过不是什么高档场所,咱们去尝尝吧,我真是让她说的馋死了!”程一笙眼巴巴地看着他,好似可怜的小狗盯着骨头一般。
殷权仿佛看到她摇头的小尾巴,不由一笑,抬手揽过她的肩说:“好,你说在什么地方?现在去吃!”
“老公你说我们要不要乔装打扮一下?这副样子去了,多半得被人参观,那里可没有包间!”程一笙可是怕了刚才的场面,要是吃饭也要被围观,那还不如回家吃泡面。
“好!先去买衣服!”殷权说着,命令钟石,在沿途找一家卖休闲服饰的商店。
为了不引人注目,程一笙自己挑了件黑色的运动装,殷权也是一样,两人头上戴的棒球帽也都是以黑色调为主的。钟石看得无语,这样好像更引人注目了。你本身的气质在那里,怎么打扮,都遮挡不住星气。
装备好之后,程一笙就兴冲冲地直奔饭店。
殷权下了车就微微皱眉,这饭店也太小了,比路边摊强点有限,他倒不是嫌档次低,就是担心她吃了会拉肚子。
不过程一笙可没给殷权反悔的机会,拉着他的手就进了饭店的门。
两人虽然都戴着帽子看不清脸,但是男的身姿挺拔,女的身形窈窕,行走气质都不似普通人,带着不凡。这下子旁人倒想看清两人长的什么模样了,是不是明星来吃东西了?
两人挑了最里面的桌子,只可惜钟石往桌前一站,挡住了众人的视线,谁也不敢大刺刺地看人家,时不时偷瞟一下。
程一笙以为这鸡爪要下手拿着啃的,没想到鸡爪是串到棍子上的,一咬软软酥酥的,根本不用下手,骨头就能吐出来,果真味道不错。她抬手晃了晃问他:“怎么样?是不是好吃?”
“下次我们可以让人买回来给你吃!”殷权实在不喜欢那些人对她探究的目光。
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