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烟,取柴,生火,烧烤。
长夜漫漫,篝火猎猎,寂静无声。光阴,就这样点点滴滴地流逝而去。
吕玲绮变戏法似的,将打来的野味一样一样的用院子中的树枝穿起来,加了一些随身携带的盐巴,放在院子中的篝火上,慢慢的翻滚烧烤。
酒坛子亦已打开,飘香四溢,让人闻之口中生津,不能不为之动容。
少时,便见两只剥皮烹烤的野兔慢慢呈现出了诱人的金黄,油乎乎的,很是惹人。
吕玲绮抬起手中的野味,用鼻子嗅了一嗅,然后伸手撕下一块兔腿肉,放在嘴中慢慢的品尝了两口,面色皱了一皱,良久方才舒缓展开,还算是满意的点了点头,伸手递给了袁尚。
野味和美酒当前,按道理来说一把人早就是把持不住,拿过来大嚼特嚼了。
问题是袁尚现在不饿啊!
想想也是,一个晚上连吃了三顿,换成谁也吃不了,这不是食物做得好不好吃的哲学口感问题,这是一个人的胃有没有底线和局限性的物理容积问题。
换成是赵云那和他手下那群白马义从的饭桶,或许是无所谓的,但袁尚自认为不是个吃货,不是吃货的人,一般塞不下这么老多。
局促不安的挪了挪身子,袁尚小心翼翼的对吕玲绮说道:“我可不可以不吃?”
吕玲绮略显安逸的脸庞瞬时间露出让人心惊肉跳的杀气,淡淡的开口道:“你说呢?”
袁尚:“”
伸手接过野味,像是填鸭子一样慢慢的向嘴中狂塞,袁尚的双目留下了两行淡淡的清泪,很委屈,很无奈。
吕玲绮抬手撕下另一只兔子腿上的肉,一边放在嘴里嚼,一边颇有些诧然的问道:“你怎么哭了?”
袁尚抬起袖子轻轻的擦拭了一下面庞,犹如嚼蜡的往嘴里放肉送酒:“因为因为因为烤的实在是太好吃了,我这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