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被弄丢。
除了烟,就是枪。
——枪,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和自己的第二生命,没有枪,也就没有了生命!
但是,枪就好好的摆在自己的面前,一把只是突击步枪,一把高原递给他的沙漠之鹰,好好的就放在自己伸手可及的地方,枪里压满了子弹,子弹已经上膛,保险已经打开。
可以保证在遇到危险的那一刹那,自己随手拿起来,就可以向朝自己扑来的危险、目标开枪射击,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时间,然后根据情况,决定是战是退。
这是徐惠成养成的习惯,一个在战时比较好的习惯。
枪不可能让徐惠成弄丢,何况现在徐惠成就已经把枪拿在了手里。
烟和枪,都没忘记也没被弄丢。
难道是自己忘记了带手纸,徐惠成冒出一个相当可笑的想法。
在野外行军打仗,带上手纸的机会很少,反而不如多带几块饼干干粮,或者是子弹。
——活下去,比讲卫生,方便一定要用手纸,更重要,更让人向往。
所以,徐惠成坚信,自己丢的落的,不可能是手纸。
但他依然回过头去,看了看。
这一看,他才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忘记了的,可能丢掉了的,原来并不是什么东西——而是命,生命。
一个披着头撒着发,一身穿得破破烂烂,大雪天还有大半个身子都露在外面,要不是胸前吊着两个已经干瘪的乳、房,还真看不出是男是女的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蹲在离徐惠成不到两米远的背后。
女怪人那两只乌骨鸡一般的爪子,正捧着一颗鲜红的心脏,有些贪婪的看着徐惠成。
徐惠成自是不会去注意这个女怪人的胸脯,徐惠成集中全部的精力,盯着这女怪人两只白多黑少的眼睛。
从一个人的眼睛里,可以看出来一些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