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一具又一具,接二连三飞了进来,不,是被人硬塞了进来,像往灶门子里添劈材一般,守在车上的五个人,硬生生的被人塞了进来。
也算这个白人厉害,五个人没能把他压死、憋死不说,还居然循着一点点的空隙,硬是打开车门,钻了出来。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为了争取时间,获得生命,这个白人可谓是抛弃了一切,连裤子都给挤掉了,他也顾不上去捡起来穿上,靴子挂落了,他也懒得去理采,逃命要紧,张灿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击倒九个人,自己恐怕连杀他的机会也没有,不跑,还能做什么?
只是,他跌出驾驶室时,看到了最恐怖的一幕,张灿微笑着,离自己不到五米远,拿着一把冲锋枪,黑洞洞的枪口,就等着自己往上面凑。
张灿的笑容很阳光,可在这个白人眼里,却很恐怖,魔鬼一般的恐怖!
因为这个白人,略一转头,稍稍避开枪口,就听见一串“突突”的枪声,张灿开枪了。
不过,枪声只响了片刻,就听见张灿不满的说道:“奶奶的,这啥破枪啊,这么近,我居然都没打中!”接着是“哐啷”一声,显然是张灿打光了枪里的子弹,有把枪扔到地上。
那个白人本来是闭上了眼睛等死的,听张灿这么一说,又感觉到身上没有什么地方挂彩少零件儿,他心里又活了起来,这个张灿没用过枪。
用没用过枪,像这个白人这样的老枪手,听一听,看一看,就是知道的,张灿一开枪,扣扳机的指头就不知道松,而且,子弹打光了,还把枪都给扔了,这是很明显他对枪的重要并不大理解的表现。
白人睁开眼,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张灿手里没枪,给自己创造了一个逃命的绝佳的机会,那还等什么?跑啊!张灿手里没枪,就算他拿到枪,他的枪法又如此之烂,只要自己撒开脚丫子跑,活命的机会至少有九成。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