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顾喜之类的女子,不得不紧紧的依附男人。
小别胜新婚,一番抵死缠绵,耗尽了全身的力气。即便是身负名器的肉屏风,在穿梭机的金手指面前,一样的毫无招架之功。为了讨好男人,顾喜把能用上的招数都用上了,就差让小玲珑来助阵了。
云雨之后,稍稍恢复,陈燮在床上抽烟的时候,顾喜还得坚持起来。吩咐下人准备晚饭,招呼丫鬟准备洗澡的热水。忙了一溜才回来,挨着陈燮坐下,柔声道:“老爷,不如奴家搬去与应娘姐姐住一起吧?进门,总有个先后。”
陈燮诧异于她的话,稍稍思索便明白,她是担心被嫉妒。应娘是地头蛇,能讨好便讨好。虽然岁数不大,却有自己的一套生存经验。
“她有她的事情,你去干啥?安心的住在这里,先把商场的事情熟悉了,今后商场的买卖,你能做多大算多大,都是你的。”不过是转念之间,陈燮便做了决断,很多事情,还是先决定的好。这个商场是他挂在联合商号名下的,本钱都是陈燮自己掏的腰包。现在看来,挺适合顾喜的。联合商号的股份,还是先抓在手里的好。
黄龙很要面子,没有亲自来跟陈燮商谈,而是接到钱粮的五日之后,派了一个助手尚可喜。陈燮理所应当的不见这个家伙,让手下王启年去跟他谈,这就算给他面子了。
王启年的效率很高,一天的功夫事情就谈妥了。黄龙能拿的出手的东西不算多,因为毛文龙的关系,东江镇的贸易大不如前了。皮毛和野山参,基本多没货了,木材和鱼粉,倒是可以弄来不少。尤其是朝鲜的木材,东江镇派兵直接去砍就是了。干木材自然是没有的。
朝鲜现在依附后金,面对来砍柴的东江兵,只当是没这么一回事就是好了。砍点“柴火”,总比开仗要好。也只有到后期,朝鲜才派兵跟着清军一起出战。
对于黄太吉来说,打掉东江镇是必须的,朝鲜现在是后金的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