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写的那本《幻城》又再版了,他们这届都喜欢这本书,挺流行的。这本书一定要读啊……就有共同语言了……”看样子这厮找的女朋友是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主儿,估计出来的时候,还要犹抱琵琶半遮面,这厮还要等一阵子,就弹出一根烟,递给夏小洛,扎了个准备长谈的架势。
夏小洛接过烟,那厮还热情地帮夏小洛点上,那厮抽了一口烟,一副过来人的架势,道:“我泡中文系的最有经验了,上个女友喜欢王朔,满嘴丫的,抽死你之类的,哥们不爱流氓文学,可是也得读啊,最后还真在一块了。不过,最后她又喜欢昆德拉了,据说昆德拉那厮写小说跟作曲一样的,他还是个音乐家,我不懂啊,我前女友就被音乐系的一个男生勾搭走了。嘿,哥们,看你挺面善,我告诉你,这届学生就爱那个什么夏小洛,天天读的哭鼻子……你只要把夏小洛的小说研究透了,基本就抓牢自己女友的心了,你女朋友喜欢夏小洛么?”
夏小洛很想笑,一本正经地道:“十分痴迷!”
“嘿,我说吧,跟我家那位一个操行!你说一个男人怎么能写出那么泪流满面的文字呢?整个一欠抽的样子啊,比朔爷差远了!不过没办法,谁让他讨女生喜欢呢!我听说啊,我听一经管专业的哥们说,就那个少年作家夏小洛来经管读经济了!草!下次我要见他,非抽丫的不行!”这厮看样子挺喜欢瞎白话,根本就是一话痨。
夏小洛觉得挺好玩,笑眯眯地道:“你干嘛抽他啊?”
“我和我媳妇在一起的时候,全聊他了!谈什么恋爱啊?根本就是谈夏小洛!这货就是我们全体大学男生的公敌啊!”这厮梗着脖子道,一脸的义愤填膺,好像夏小洛欠了他几吊钱没还似的。
“哈哈。学校不允许打架!”夏小洛不怒反笑,一是夏小洛现在眼界甚好,从来没想过和这种普通大学生产生什么龌蹉和不愉快,他看待他们,更像长辈看待晚辈,犯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