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刺激了,这么一会,就咬死了两只啊!”
谢轩急匆匆的从斗鸡场跑到了马场边上,一张胖脸上满是汗水,手舞足蹈的说道:“这里的斗鸡比花鸟市场的强太多了,每只鸡都有这么大,脖子长长的。”
一边说话,谢轩还一边张开手比划着,要不是怕风老大一个人在这里无聊,谢轩绝对不会跑来的,即使如此,他那脑袋还不住的往斗鸡场看着。
“轩子,你去看好了,我又不是没见过斗鸡。”
秦风笑着摆了摆手,从桌子上拿起了那杯红酒,和会所里大多数人端酒的姿势不同,秦风紧紧是用三根手指捏住酒杯的握柄,而没有丝毫触及到上面的杯身。
秦风这种拿酒杯的方式,是有讲究的,不让皮肤触及杯身,就不会因为手上的温度影响到红酒的口感,当然,不是会品酒的人,是喝不出这种差异来的。
如果这会蔡东在这里,一定又会怀疑起秦风的身份来,要知道,国内喝红酒也就是近两年的事,那些整天沉浸在白酒中的土鳖们,哪里懂得红酒的品饮方法?
“哎哎,我说谢轩,这就不是这么喝的?”
看到谢轩坐下了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一口气就喝进了肚子,秦风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这一瓶酒少说也要两千多,轩子,有你这么喝的吗?”
“两千多?风哥,这么贵?”
谢轩的注意力被从斗鸡上转移了出来,拿着那酒瓶左右看了看,撇了撇嘴,说道:“都是些外国字,一个都不认识,那会所里有几十瓶呢,哪有那么贵?”
“还真是就这么贵。”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所以说常四爷手笔大,这些酒都是正宗法国葡萄庄园里发酵的,年份大约在十年左右,加上空运的费用,只多不少。”
当年跟着载昰,比这再好的红酒秦风也喝过,为了保持红酒的口感,载昰甚至还买过一个储酒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