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
外商人寿保险公司在1846年即有英商永福和大东方两家公司设立,但由于缺乏有关中国人口的预期寿命的统计,所以在1888年之前,外商人寿保险公司不承保华人寿险,只承保在华外侨的寿险。
但是到1900年,上海公共租界的英籍和美籍外侨加在一起也不过3000余人,所以寿险公司承保华人客户是必然的趋势。但当时,无论外商、华商,寿险公司的数量和规模都远远小于产险公司。
20世纪初,华资寿险曾一度兴起,但由于经营不善,停业者居多,1912年,吕岳泉总结以前华资寿险公司的经验教训,并向华东临时政斧征询了意见。
这让夏钧很是重视,马上把吕岳泉请到了家中详谈,吕岳泉可以说是当前中国只精通人寿保险的业务员。
而夏钧目前急需一个保险公司,若无保险公司,工人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长工将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
在这样的背景下,华东保险公司很快成立。
华安保险公司一成立,华东集团、中盛集团、华盛集团率先给所有员工购买了劳工保险,华东实业家俱乐部的十九名会员也纷纷给手下的员工购买了劳工保险。
由于这些夏钧扶持起来的新兴实业家购买了劳工保险,从而起到了模范作用,其他实业家接到通知后,纷纷也买了劳工保险。
为此夏钧让司法部出台的《劳工法》中规定,所有经营者都必须给员工购买劳工保险,就算是临时员工。三个月内不购买者,发现后给与双倍处罚。
《劳工法》中还规定,工人最低工资不得低于2元,必须施行8小时工作制,加班薪金加倍,使用黑工者将受到罚款。
对于那些企业来说,监督起来十分简单,宣传一下,那些没买劳工保险的工人自然会去举报或者找记者反映,监督难度较大的还是农村的那些长工。那些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