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看着,另外两个人,也走了进来,他们一个是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另一个是法警。
档案室的警官,将一个文件夹交到我的手中,道:“这是那小流氓的全部资料。”
我接过了文件夹,暂时并不打开,我转问法警,道:“他的死因是什么。”
法警用行动代替了回答。
他伸手将白布掀得更开些,我看到那小流氓的心口部份,有一个很深的伤口,那伤口看来,不像是什么利器所造成的。
法官摇着头,道:“很少看到那样自杀的人,他用一根铁枝,插进自己的心口,如果他不是疯子,就是一个能忍受极大痛苦的勇士!”
我皱着双眉,但医生的话是对的,用一根铁枝,插在自己的心口,弄成了那么大的一个伤口而死,这种事,除了疯子之外,真是没有什么人做得出来的了。
我慢慢地盖上了白布,殓房管理员又将钢柜推进去,我走到了殓房的办公室中,道:“借一张桌子给我,我想看着有关死者的资料。”
我来的时候,是持有警方的特别介绍函件的,所以管理员和我极合作,他立即点着头道:“可以,自然可以!”
我在一张桌子后坐下,将文件夹放在我的面前,过了好一会,我才将之打了开来。
在打开文件夹之前,我心中在想,那小流氓为什么要自杀呢?现在的法律,彷佛全是为了保护犯罪者而设的,那小流氓肯定不会被判死刑,就算他被判死刑,也会有一群人去同情他,叫嚷着要免除他的死刑的,虽然他是千该死万该死的禽兽!
我慢慢地打开了文件夹,首先看到了那小流氓正面和侧面的照片,然后看到了他的名字:丁阿毛。
丁阿毛第一次被拘捕是十二岁,罪名是在楼梯中非礼一个十岁大的小女孩。第二次被拘捕是十二岁半,罪名是抢劫。接下来,这位丁阿毛先生,几乎每隔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