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歌洗手做羹汤,他看书、写字、作画、吹箫。
两人手牵着手,在山涧漫步,看溪流,看瀑布,看云起,看霞飞,或者什么都不看。
云歌教他如何做陷阱捉鸟,最后,师傅才捉了三只,徒弟却捉了九只。
他教云歌如何刻印章,云歌总是将刻刀的刀刃弄断,一个字未雕成,后来却拥有了一枚世上最精致的玉印。
一次,两人雅兴大发,天不亮就起床,去收集竹叶上的露水,拿回来煮茶,忙了几个早上,终于收齐露水,喝到了茶,却齐齐感叹“味道不过如此!不值得!”第二日,两人睡到日过正午,才肯起床。
他们还一起浸温泉。
刘弗陵以前一直不明白父皇为何将温泉池修得如此古怪,特意安放了玉枕,却位置奇特,特意修了玉榻,还不只一个,可式样古怪。至于别的东西,他更是没看懂过有什么用。当然,他也从没有想过去弄懂,以前每次来骊山,他都只是在池边,靠着玉枕静静休息,人虽在温泉中,心却系天下。
可云歌不同,她不是泡温泉,而是在温泉里面游来游去,对所有不能明白的东西都好奇,都想弄明白。云歌心思聪慧怪异,有一般少女所没有的大胆热情,还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持,在她孜孜不倦的探索下,羞红着脸的低低细语中,他也渐渐明白了温泉中所有设置的功用和深意。
一日午后,残酒刚醒,他信手涂了一幅画。
一池青波荡漾,两只鸳鸯共戏。一只在水面,一只半沉在水底。侧角题了一句“忆来何事最销魂”。
云歌看到后,先是羞恼,夺了画要去撕,刘弗陵笑看着她,并未打算阻拦。
不料云歌眼珠一转,拿起细看,霞染双颊,唇角微翘,似笑似怒,“夫君既如此‘喜欢’,以后就每次都画一幅吧!”
刘弗陵脸上的笑顿时僵住,云歌却捧腹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