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辽人误以为大军还在,那么只要坚守个十天半个月,那么到时候我大军已经回到了北平郡。到时陛下再令人引兵接应他们回朝,这岂不是一两全之策。大军一可以全速的早曰回到中原平乱,二来也可以防止辽人尾随袭击。”
杨广一听,抚着胡须点了点头。这百万大军一齐离开,虽然能做到悄无声息。但最多半天,辽人就会发现。这一路上有了这么多民夫,行军速度必然快不了。要是高句丽人出城尾随大军之后,趁着大军过河之时半渡而击之,确实有可能造成大乱。当初的萨水大败不就是因为退兵时被辽人半渡而击之吗。
“卿所言有理,不过卿觉得何人可担此任呢?”
“回陛下的话,留下的军队不需要太多,最好是留下的军队能将新城等四城也接手,不然敌人如果知道四城守军弃城而走,定会怀疑。留太多军队则达不到退兵的目的,所以臣觉得最好遣一有帅才的大将,由他领一支精兵统领一切。短则十天,多则半月,则任务就可完成。当然,最好留下的这支军队还是骑兵。那样机动能力才能更强,能守能战方为上。”
陈克复在裴世矩一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虽然他不会算,但是也猜到肯定是来整自己的。没有想到,他还真想的出来,居然要让大军全撤走,单独留一支军队。单独留一支军队也不算什么,毕竟如果是骑兵的话,那是可以来去自如的。可是这个家伙居然还要让数十万民夫留下来充样子,而且还要分守四城,这不是把人往坑里逼吗?
再一想想他说的那些要求,留下的得是骑兵,还得是精锐,数量不能太多,还得是位大将统领,将军还得有帅才。陈克复怎么听就怎么像是裴世矩在为自己量身打造的一样。自己的破军营是骑兵,而且还是精锐骑兵,而且数量也不是很多,一万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统兵的得是大将,自己如今是二品的柱国,还是左备身府统兵四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