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剑鞘显得无比的华美。至于青冥剑的剑柄,也被缠上了一层柔软的白鲨皮,第一是好看,第二就是防止手出汗手滑。如今仅仅从外表看的话,谁还能知道这是方独行使用的青冥呢?这也是厉风害怕被方家熟人看到而惹出麻烦来。
总之,这一趟的收获实在是大极了,就不要说自己的这个都指挥使的位置了。杀了方庭钧,自己就是都指挥使,这可是个好位置。厉风站在车厢顶上,笑嘻嘻的告诉自己:“以前在大街上,为了一个馒头都要拼死拼活,可能想到今天么?唉,我命由我不由天啊,哈哈哈……”
厉风发出了张狂到了极点的笑声,冷电四射的双目扫向了那些大道上来往的客商。普通百姓是自然不敢惹是生非的,而那些往来的武林人士,看得厉风眼里寒光,顿时浑身一个哆嗦,本来想要招惹是非的,也都打消了这个念头。
“唉,这些家伙怎么没有胆子呢?难道还要小爷我去主动找他们生事么?”厉风生平第一次,手下掌握了这么多的人手,尤其是手下有这么多高手,他很是想要招惹一些是非来玩玩了。突然间,他又大乐起来:“哇哈哈哈,燕京城里,大世子那儿还有七卫士卒等着小爷我,七卫啊,三万六千人啊,三万六,乖乖,要是排成长队,岂不是要是十几里长?妙啊,妙啊,回去燕京,小爷我也去点兵训练,手下有三万多人,那可是……”
“唉,燕京城内居然没有武林帮派,要是有的话,小爷我挥动那三万大军冲上门去,岂不是可以轻松灭了他们么?”厉风想到自己身穿铠甲,带领三万雄兵去攻打人家帮派的堂口,心里就直痒痒的。他仰天长叹:“啊呀,这天底下,还有敌手么?老子三万大军一出,早就平了你娘的。哇哈哈哈哈……”
车队的行进速度很快,没几天功夫就进了燕王的领地内。那些地方上的守备、千户、百户、把总等等小武官立刻是谄媚的迎了上来,迎接这个刚刚当上了都指挥使的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