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第一种方式是英国人给她一笔钱,一次性卖下他的专利;第二种方式则是史高治以他的专利入股,至于占股份多少,寻要双方认真研究;第三种方式则是在专利期限内,这家工厂每销售一件产品,就支付给史高治一定金额的专利费用,当然,这笔费用有多少,也需要他们细细谈。
在史高治看来,第一种模式是最不可取的。首先,现在的市场虽然不小,但是在未来,这种药物的市场会迅速的扩大,扩大到现在的一些人根本就不敢想象的地步。在现在这种情势下,去谈一个一次性的转让价格,虽然可以让史高治迅速拿到大量的现金,但这些现金要想找到一个比磺胺获利更多的行当,暂时却是很困难的。这还不说采用了这种方式之后,史高治就没办法利用这种专利,获得在英国控制区内的影响力了。所以这种方式,对于史高治来说,嗯,是绝对不合算的。
而对于阿尔伯特亲王和维多利亚女王陛下来说,一下子拿出一大笔钱来也不见得是件容易的事情。的确,王室的钱不少,可是王室需要花钱的地方更多,维持那么多处的王宫城堡,维持庞大的仆人队伍,这都需要花钱。别的不说,阿尔伯特亲王和维多利亚女王长期居住的温莎堡的下水系统烂得一塌糊涂,但是至少在阿尔伯特亲王还活着的时候,王室就真的一直拿不出钱来修缮它。如果立刻拿出一大笔钱给史高治,那么扩大生产的钱就只能找那些犹太吸血鬼借了,然后,还本付息什么的又是一笔开支。所以史高治觉得,王室方面对这个方案也应该不会太感冒。
剩下的两个方案中,史高治更倾向的还是以专利入股的方式。因为这样既能保证自己能随着市场的扩大而获利,也能让自己在英国的经济圈里获得一定的话语权。因而,史高治决定将主要的目标定在这个方向上。
不过就像打战一样,当你确定了一个主攻目标之后,下一步就是要隐藏这个意图了。所以史高治并没有直接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