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也是遥遥领先了。
“好的,我们再后退100米,再来看看这支枪的成绩如何。”史高治说。
……
一整天的测试表明,这是一只划时代的步枪。它即使在400米的距离上,依然能够相当精确的命中人体大小的目标。而且射速更是远远超过那些使用米尼弹的前膛枪。射速几乎是它们的五到六倍。这是一款无论是精度还是射速都举世无双的好枪。
史高治从这三支枪中选了最好的一把,准备带着它去纽约,拜访著名的朱尼厄斯·摩根先生,以获得他在资金上的支持。
……
通过沃伦德拉诺和朱尼厄斯·摩根先生约好了时间,史高治就带着克里和卡特坐上火车,前往纽约。洛克菲勒本来也想到华尔街去见识见识。这是这个时候,他的母亲突然病了,所以他只好留了下来。
坐了一天的火车,终于到了纽约。这个时代的火车那牛车般的速度让史高治无比的怀念上辈子经常坐的“河蟹号”。史高治是第一次到纽约,克里以前来过一次,但待的时间很短,所以对于纽约也感觉很陌生,好在卡特当年做水手的时候可没少来过纽约,每次从欧洲归来,他几乎都要在纽约鬼混一番,所以,对于纽约,他倒是很熟悉,正好可以给史高治当向导。
他们先在纽约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了下来。史高治倒是很想尝试一下这个时代的高档酒店,但是,嗯,现在钱很紧张,于是,在卡特的带领下,他又找了个便宜地方住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来到摩根公司,按照约定来拜访朱尼厄斯·摩根。不过前来接待他们的却不是朱尼厄斯·摩根,而是一个叫做JP摩根的年轻人。
JP摩根穿着一身烫的笔挺的西服,皮鞋也擦的铮亮,油光发亮的浅色头发向后梳着,一看就是一副富二代花花公子的样子。不过史高治可不敢被他外表的这副样子给骗了。他知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