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贡不是贸易,却比世界上最赚钱的买卖——海上贸易的利润还要高十倍。
一般海上贸易有五十到七十倍的利润,然而以外国使者朝贡的方式,把所携的货物献给朝廷,所得到的赏赐,可相当于货物价值的十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天朝上国的富足与大方。
也就是说,同样一船货物,如果老老实实与宋朝做贸易,‘只能’获得五十到七十倍的收入,但如果用来朝贡的话,却有五百到七百倍的利润!
什么叫干一票够一辈子花,这就叫干一票够一辈子花……当然朝贡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天朝的大度赏赐,是建立在番邦臣服的基础上的,所谓‘我行王道、诸夏来归’。
但是,后世一个姓马的先生说过,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足以让资本家践踏人世间一切法律和道德,何况是五百倍的利润?所以自古就有冒充他国使节朝贡的事件发生,令人震惊的是,这些铤而走险者,往往可以得逞,只有很少一部分才被识破砍头。
这并非因为他们的骗术有多高明,而是因为天朝上国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容易让骗子钻空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本朝四位皇帝,两个得位不正,一个有祥瑞综合症,另一个憋着劲儿想做千古仁君,所以都对万邦来朝毫无抵抗力,心甘情愿的当那个冤大头。所谓上好下所行,地方官员为了获得功劳、青史留名,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只要不是假的过分,都乐意为他们向朝廷引荐。
当然,大宋国库已经没太祖时那么宽裕了。这种千金买鹅毛的营生,次数多了谁也消受不起,但又不能不让人家朝贡,所以朝廷想出个折中的办法——规定每个国家的朝贡次数。距离近的一年一贡,远的则若干年一贡。规定次数外的朝贡,边境官府和市舶司不得放行。
此举一出,才使冒充使节的现象大大减少,这些年来甚至已经绝迹。但塞尔柱人入主巴格达后,阿齐兹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