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要饭残疾人的瓷碗里,而里面全是一张又一张花花绿绿的零钞,妈,也许你对静知欠缺认识,她是从贫民窟中走出的女孩,可是,她却不屈不饶,即便在逆境中,也奋勇拼搏,这样的女孩子在这个世间已经不多见了。”
说到这件事,江萧的眼前似乎又出现了一幕画面,女人一身着装老土,还戴着厚重的眼镜,弯下腰身,将那张红色的钞票丢进了残疾人身旁的白瓷碗。
那一刻,他犹如看到了一百个太阳从地平线跃出,瞬间,照亮了他干涸已久的心田,这是一个十分特别的女人,虽然,长相平凡,但是,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耀眼光泽蛰痛了他的眼,他的心,她与他身边围绕的女人都不一样,所以,在老妈逼婚时,他才毫不犹豫就选择了她。
“在你心里,这个女人就是一颗闪闪发光的珍珠,而这颗珍珠已经成为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江漠幽幽道出兄弟的心声,曾经,他也把凌宵宵当成是一颗珍珠,只是,那颗珍珠不似林静知,她视利,拜金,一直都梦想着过人上人的生活,正是她这样的心态,让他与她走至了绝境,最终走到了尽头,最后,大家分道扬镳!成为连在路遇上都只能将眼刻意避开的人,连陌生人都不算。
江萧没有回答,等于是默认,苏利站在他面前,一颗心狠狠地抽紧,原来,林静知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那样高了,而她这个母亲算什么呢?辛辛苦苦,忍辱负重将他们拉拔大,在儿子们的心目中到底算什么?
“即然,如此爱她,为什么不去追回来?”
苏利一脸失落地询问。“你以为,在发生了那么多事以后,我还追得回来么?”
“你什么意思?”无法承受儿子狠厉责怨的目光,苏利抖着声音喃喃地道:“难不成我让她不跟着你回来?”
“如果你追不回来,我就要我的宝仔,总之,江萧,如果宝仔不回来的话,你也不要进这个家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