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运气好,魏若易显然不跟老爷子住在一块儿,但是偏偏今天过来跟老爷子吃饭,这不就是天要收拾汤焱么?
连忙主动站起,潘仲年道:“彭爷爷,我去开门吧!”说罢,快步走到门后,拉开了房门。
门外魏若易见到潘仲年,不由也是一愣,略微皱了皱眉,她一向都不喜欢这种油头粉面的小男生,虽然汤焱也并不是完全符合魏若易的审美观,但是魏若易喜欢的肯定是那种纯爷们儿型的男人,不是说要那种肌肉男,而是说要让人看上去,第一眼就觉得这个男人饱经沧桑洞察世事的那种。
而潘仲年看到魏若易,直接是呆住了。
自认也见过不少美女了,现在他那个女朋友,也是外语学院的系花之一,长的自然很漂亮。可是跟眼前这坨妖精比起来,完全就是没长开的小嫩芽,眼前这个,才叫女人呢。妖娆,娇艳,姓感,迷人,潘仲年几乎想要把这世上所有对女人称赞的词汇,都堆砌到魏若易的身上去。
在此之前,他见到纪梵兮的时候,也曾惊为天人,但是比起眼前这坨妖精,似乎还是差了点儿。要说长相和身材,其实纪梵兮也就未必输给魏若易,魏若易大是够大,但是也并不是说每个人都喜欢大成这样的,在这方面魏若易其实并没有特别大的优势。
魏若易最大的优势在于她的气场,真心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感觉,那种高高在上的女王范儿,不是说相装就能装的出来的。这种气场,让人一看见她就恨不得直接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成为其裙下之臣,哪怕被羞辱也在所不惜。
很多女孩子漂亮是漂亮了,但是身上却没有这种气场。如果说魏若易身上的光辉是太阳的光辉的话,那么纪梵兮大概就只能是个月亮的光辉,而潘仲年自己那个系花女友,基本上就是连星光都算不上的光辉,干脆就是一只萤火虫轻盈的飞过,可能有那么一瞬间能看到一眼,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