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的盈余用来投资这桩长期事业,也没什么怨言。可粤商总会,却有了自己的声音。
这一个多月来,让李肆头疼的问题有两个,总结而言,都不是银子数目的问题。四百万两这数目,确实不算什么,可粤商总会却有了两层要求,这是它们投资李肆,投资新朝的最初动机,李肆不得不认真审视。
第一层要求,就是公平,李肆在蛰伏期间,是按定额会费摊派到粤商总会会员身上,虽然这定额按照财力状况和所处行业等指标划分了等级,力求做到公平,但终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商税目。
李肆立国后,粤商总会里就有人出声,要求将会费转变为正式的一国工商税。这要求很合理,以前的会费,那是不管经营状况的固定数额,而依照公平原则,历来都是做多大生意,就纳多少银子。历代朝廷都做不到实质公平,但形式上要做到公平,否则也不至于开列繁杂的税则。李肆以工商立国,就算大家还指望不上实质公平,可你也不能开历史倒车,连形式公平都做不到吧。
这个合理要求李肆接受了,他也一直在下功夫。中书厅之下,由之前青田工商商关部发展而来的工商署就是干这事的,重新清理之前的工商税课,力求将粤商总会的保护费模式转变为正式的一国工商税务体系。
但怎么变,都是奔着底限四百万两的工商税去的。这四百万两工商税,是将以前清廷表面上收的工商税,以及商人们的灰色负担融在了一起,对比之下,英华新朝治下的工商,似乎要比清廷治下负担沉重好几倍。
粤商总会的成员们知道这根底,也正是由这根底,他们心中那股“英华新国就是我们的国”的意念特别强烈,为此他们向李肆伸手,要权利。
这就是第二层要求,李肆也能理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这种事即便在清廷也很难存在,只是清廷给的是默许的灰色之权,而英华是要将义务和权利都摆在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