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社。
“天刑社”这个名字,是段宏时想出来的,很直白,李肆的军队,是要代天行刑,而具体的思想内容,则来自于范晋。
早前翼鸣老道抢先将他们总结出来的东西命名为“天主道”,可这套东西还是太宏观,只适合所谓的知识分子钻研,还没有经过“本地化”修饰,并不适合推广。所以段宏时就将其中的三个相信,以及天道罚行等等偏重人心的内容拆出来,想弄成一套通俗一些的理论。
范晋嚼透后,觉得需要对军人这部分作更多阐述,一直在有意识地扩展这部分的东西,而李肆有了这个想法,范晋就将这些东西整合成型,最终就出来了一套只针对军人的天道理论。
天刑社的章程是一个很精练的逻辑,第一部分讲理论基础,说的就是那三个相信,只是已经被更名为“天人三论”:普天之下,人人平等;谋求富贵为上天赐人之权;谋求富贵而不害人是上天对人之愿。
以天人三论为出发点,第二部分说到具体的思想:为何乾坤倒转,曰月无光,人心如豺,哀苦难当。就因为这天道一直受尘世蒙蔽,唯有志士携手守护,才能还天道清朗。而这样的志士代天行刑,不再是常人。
由此得出了三点结论。第一点,守护天道,需以姓命为献祭,视己命已归上天。第二点即是天道罚行不罚心,皮肉之下的人心为上天所有,非凡人所能追究。第三点……第三点结论,行天刑者无数,代天裁决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李肆,其他人都奉他的裁决而行。让李肆很是感慨,他也成了“元首”类别的人物,可这是绝不可少的。
上述内容,由段宏时成文,语句浅显,言必称圣贤,反正类似的道理,古人说得早已通透,信手就拿来用了,跟这个时代看不出什么隔膜,李肆不得不感叹自己老师的修饰功夫,真是深得儒士精髓。话又说回来,天刑社融合了道家的思想之根,墨家的行事之风,同时在章程的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