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王爷。”书房中,乐正舒在秦煜面前低首。
秦煜缓缓抬头看他,一个包裹在黑色中的人,一个连脸、连手都不能示人的人。这样的人,真的也成为他担心的对象了么?可不可否认,他并不普通,哪怕是这样完全包裹在黑色衣料中,哪怕是这黑色衣料里有一副惨不忍睹的面孔,他也依然并不普通。
有些时候就是如此,乞丐穿上龙袍坐上皇位也依然像个乞丐,皇帝穿得衣衫褴褛坐在街头也像个皇帝。他吃惊,自己竟对乐正舒用了这比喻,难道他站在这里的气势已经能让他拿皇帝来对比了么?
“乐正公子脸,好些了么?”秦煜问。
乐正舒回道:“并没有,王爷。”
“本王可否一看?”他说。乐正舒抬眼看他,沉默。
这样的话,已经足够称之为侮辱,就像要一个秃头的人拿下假发,就像要一个腿残的人挽起裤腿,将自己的假肢暴露在人前,甚至比这些还要过份得多。
可是,他是王爷。
秦煜一动不动看着乐正舒,“如何,乐正公子?”
“是。”乐正舒回答。然后揭开帷帽,揭开带着药香的面具,露出里面那张时时刻刻都隐藏着的脸。
秦煜必须强迫自己,才能不挪开目光,才能一直盯着他的脸看。不错,这脸是毁得严重,是恐怖,比鬼魅还恐怖,一切都似乎在证明着此人完全不用拿他当人来看,但他依然没有忽视面前之人的那一双眼睛。
那一双眼睛,没有刻意露出锋芒,却依然让人有不敢逼视的感觉。
“抬眼,看着本王。”秦煜说,语气自然不是商量,而是命令。
很久很久,乐正舒——或者说秦悦都没有受过这种待遇,这种侮辱的,蔑视的待遇,而只手遮天这么久,承受这待遇的感觉他都快忘记了。
当然,是有些难受的,不,也不是有些,而是